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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61吨来历不明、没有检疫证明的的牛百叶、牛肚,你敢吃吗?近日,福鼎法院审结该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案,3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三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2022年6月至7月,陈某泉与上家“隆哥”预谋走私冻品,并答应帮助货主在福鼎寻找码头组织上货,上家允诺给陈某泉每吨冻品1500元的报酬。陈某泉找到黄某亮,让其安排码头给走私冻品提供上岸地点,并负责岸上安全,同时许诺事成之后按冻品吨数抽成。
随后,黄某亮通过陈某泉与货主对接,带领货主派来的人多次到福鼎沿海的各个码头踩点,并确定上货点。与此同时,黄某亮找到严某雄,让其负责“摆平”冻品上岸地点周边群众以及“混社会”青年的阻挠,允诺事成之后利润平分。此外,陈某泉为赚取搬运费,还雇佣多人前去码头搬运冻品,帮忙租吊车运到福鼎等事宜。
不料在卸货时,遭到当地社会青年阻挠、敲诈,发生争执后当地群众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民警抵达现场后,在货车上查获冻品11431公斤,在快艇上查获冻品49476.65公斤。
经认定,被查获的牛百叶、牛肚等冻品来自巴西、阿根廷等地,共计60907.65公斤、价值1103718元;其中,来自境外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的冻品重计23962公斤、价值419339元,无法查明来源的冻品重计36945.65公斤,价值684379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泉、黄某亮、严某雄伙同他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综合三人的犯罪情节和认罪表现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记者 叶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