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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空谈的时候;每个人都认可:


(资料图片)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否则就不要随便谈:

依法治国

。。。。。。。。。

因此

关于村民搭便桥;方便本地人的出行

这算不算违法

。。。。。。。。。。

更核心的问题在于:

这个法官的判决

符不符合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法律是否允许“私人随便搭桥”?

法律对“搭桥”完全放任不管呢?

。。。

如果法官的判决

全都是有法可依的

那就不要扯其它的事情

哪怕这个法官是个贪官;是个十恶不赦的家伙

说实话

这跟他的判决是否符合法律

完全是两回事

不要混为一谈

就事论事

就法论法

不要扯七大姑八大姨的事情

诡辩没意思

。。。。。。。

有人说:

就算法律对搭桥有严格规定

但是

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又有人说:

法律要照顾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

甚至更有人说:

这个方便本地群众出行的桥不算法律意义上的桥

这是两回事

(你可真会玩“白马非马”)

。。。

问题回到出发点:

我们到底要不要

依法治国??

我们不能说:

合乎绝大多数人的常识的法律

我们要依法治国

不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常识的法律

就不要依法治国

。。。。。。。。。。。

问题更深一步的问下去:

1.谁能代表绝大多数人民?

2.谁又能判定这算不算常识?

3.谁又能决定哪些法律可以用;哪些法律可以不用?

甚至再问下去:

4.法律是否对某些人适用;对另一些人;不适用

5.法律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在某些情况下;不可以用

难道所有上述的问题

就靠互联网热搜来判定是非么?

就凭借头条和微信的榜单来决定对错么?

既然这样

那还要法律干啥呢?

还需要依法治国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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