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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下发《关于做好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7月10日起,全面执行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39种药品平均降幅达56%,共有465家医药机构参与本次药品集采。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涉及阿加曲班注射液、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氨甲环酸注射液等124个品种,涵盖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抗过敏、精神疾病等治疗用药。治疗甲型流感的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平均降价83%,常用降压药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降价48%,治疗早产的阿托西班注射剂集采前单支价格超过千元,此次集采降至平均每支240元,降幅达80%左右。截至目前,国家集采已纳入333种药品,平均降幅超过50%,明显减轻患者负担。
其他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方面,在充分考虑中选药品挂网价格及合理比价关系的基础上,参照上海市关于未中选药品的梯度降价结果,调整未中选药品挂网价格。符合本次集采申报要求的同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在我市挂网采购达到3家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不再挂网采购。
《通知》调整了支付标准,我市中选品种和备供品种以各品种中选价格为该药品最高支付标准;符合集采品种申报要求未在我市中选且高于我市中选价格的,以该药品供应价格为最高支付标准,在原有支付政策的基础上个人增付10%;低于我市中选价格的药品,以该药品供应价格为最高支付标准;不符合价格调整原则的药品,不予确定支付标准。
《通知》明确,各采购主体可以在保证中选药品用量的前提下继续采购并使用未中选药品,但同品种(指通用名下采购目录内涵盖的规格)数量按比例关系折算后不得超过中选药品。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采用了“一主双备”的供应模式。根据集采工作安排,备供企业(含第二备供企业)的药品按照备供企业的中选价格在我市挂网供应,氨甲环酸注射液、丙戊酸钠注射剂、那屈肝素(那曲肝素)注射剂、依诺肝素注射剂和呋塞米注射剂等5个品种确定了第二备供企业。实施过程中,若主供企业不能对医疗机构的订单及时做出响应,为保障临床需要,医疗机构可采购备供或第二备供药品。
低分子量肝素类药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作为急抢救用药在临床使用上应用较广泛,为平稳过渡,对低分子量肝素等未过评药品暂不关闭采购,可按不高于我市肝素类药品中选价格挂网采购,做好价格管理工作,鼓励临床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头孢西丁注射剂中选的即配型粉液双室袋制剂,按有关约定,执行时间与下一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落地时间同步,协议结束时间相应调整,协议执行前,可按中选价格挂网采购。
编辑 | 韩振
来源 | 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