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起,长沙城区实施新的机动车禁止鸣喇叭管理措施。尽管绝大多数驾驶员管住了手中的喇叭,无声胜有声!但还是有不少人有意无意地“碰了线”。有人提出质疑:“为啥不能鸣笛,按喇叭提醒一下路人和其他车辆有问题吗? ”也有人调侃:“建议车辆出厂时干脆就不安装喇叭,还可以降低车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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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
坚持人性化执法,“禁鸣”不是目的
机动车安装喇叭是国标规定,关乎行车安全,初衷是为了让驾驶者能够对行人车辆发出提醒信号,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既要减少交通噪声污染,又要兼顾交通安全畅通,可以说禁鸣措施对交通管理者和广大交通参与者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关于“禁鸣这件事”,长沙交警有话说。
长沙此次禁鸣喇叭并非简单的“一刀切”。通告中明确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
长沙市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负责人马超介绍,长沙交警会始终坚持人性化执法,坚持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相统一,在执法过程中,针对驾驶人鸣喇叭的具体原因,民警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诉和申辩,根据现场具体情况依法做出判断和处理。目前,对于机动车在禁鸣区域鸣喇叭的行为,仍然是以批评教育和警告处罚为主。
长沙交警称,“禁鸣”不是目的,其根本意义在于引导驾驶人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减少交通噪声污染,推动城市交通文明进步。文明交通,是一个城市文明的重要体现,关系每一个家庭的平安与幸福。践行文明交通,我们都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
长沙主城区禁止鸣笛的规定在减少噪音污染和提升交通秩序方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我们应该充分考虑到鸣笛在特定情况下的必要性,在交通安全和噪声控制方面寻求到一个平衡点,兼顾各方的需求和利益,推出一系列更加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的管理措施,为城市交通发展和改善人居环境带来更多的福祉。
长沙并非唯一禁鸣城市,
全国其他地方如何禁鸣?
“禁止机动车鸣喇叭”的规定并非只有长沙。目前为止,上海市、北京市、重庆市、西安市、成都市、深圳市、杭州市、济南市、福州市等地等多座城市已推出了禁鸣规定,或全城禁鸣,或以绕城高速(外环线)合围区域禁鸣。例如,早在2007年上海就颁布了外环线以内全天禁止鸣喇叭的规定。
再看看湖南周边的省会城市,贵阳市、武汉市、广州市、南昌市也都相继推出了禁鸣措施,而且取得了很好的管控效果。
国外不少城市也推出了禁鸣措施,且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认可。国外的机动车禁鸣措施能顺利落地,跟公民的普遍支持和行车习惯有很大关系。
广州:
1997年开始实施,效果明显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禁鸣喇叭政策措施自1997年实施以来,在切实控制交通噪音污染,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和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根据对禁鸣喇叭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噪音污染防治的意见要求,广州市公安局将禁鸣喇叭范围从市区扩大为全市,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禁止机动车鸣喇叭,并结合法律要求和实际情况,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等特殊情况。
上海:
外环线以内区域全天禁止违法鸣号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环保局联合发布通告,从2007年6月1日起,上海市外环线以内区域全天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违法鸣号,违者最高将受到200元罚款。
通告还称,外环线以外设禁鸣标志的道路全天禁止鸣号,其它道路每日22时至次日早上6时禁止鸣号。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经过核准安装警报器的部队车辆在每日22时至次日早上6时禁止使用警报器,其它时段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机动车驾驶人最高处200元罚款,对非机动车驾驶人最高处50元罚款。
深圳:
一年内违法鸣笛第三次起每次罚款500元
2023年1月,深圳交警发布通告,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施行。
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依据相关法规,车辆在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可以鸣喇叭示意,其他情况则不应“乱鸣喇叭”。
需要注意的是,驾驶机动车如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处300元罚款;一年内有本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500元罚款。
北京:
2017年首个“声呐警察”就已上岗
2001年7月1日,北京市规定机动车“禁鸣”的范围从三环扩大至四环范围以内;2007年3月16日,交管部门发布通告,明确规定从2007年4月15日起,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昼夜禁止机动车鸣喇叭,机动车“禁鸣”范围进一步扩展至五环路(含)以内。根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一条十四项的规定:“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鸣喇叭的,处100元罚款不计分。”2017年6月,北京首个“声呐警察”在协和医院西门试点。
成都:
特殊情况下才可临时使用喇叭
2022年8月16日,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当天发布了《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加强机动车鸣喇叭管理的通告》,对最新的机动车禁鸣时间和区域进行了公布。
此次通告中扩大了禁鸣区域,将机动车禁止鸣笛区域由“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不含绕城高速)以及高新南区的绕城高速以南,成雅高速以东,大马寺路、天府四街、天华二路以北,科华南路、世纪城路、世纪城南路以西区域(上述道路除绕城高速和成雅高速不含道路本身外其余道路均含道路本身” 调整为“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1)以内(不含绕城高速)以及成都市绕城高速(G4202)(不含)、成雅高速(不含)、大马寺路(含)、老双中路(含)、天府五街(含)、剑南大道南段(含)、剑南大道南一段(含)、武汉路西段(含)、武汉路东段(含)、梓州大南一段(含)、梓州大道(含)、科华南路(含)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增加管控措施“禁鸣区域内,驾驶机动车在紧急避险、救助危难等特殊情况下,可临时使用喇叭。”
杭州:
一套“声呐警察”设备有32个声压探测探头
早在2018年,杭州交警就在市区部分道路安装了“声呐电子警察”系统,这套系统横架在距离路口50米的桅杆上,由高清摄像头、声呐、补光灯等设备组成。杭州交警表示,其实杭州并不是第一个安装“声呐电子警察”的城市,在杭州之前,国内已经有上海等少数城市推出了“声呐电子警察”。
杭州的“声呐电子警察”要更加先进,比如声压探测设备,以前的设备上普遍安装的是8个,或16个探测探头,杭州使用的设备中,有32个声压探测探头,利用探头对声音进行定位,同时过滤掉了路上其他的噪音,可以准确识别出喇叭声,而旁边的摄像头,会根据声呐定位的结果,对违法车辆进行拍摄。
南京:
机动车擅自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将扣车、拆除再处罚
2016年4月1日起,南京的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区域,禁止鸣笛。一个月内,南京共有1567名司机因违法鸣笛被查处,此外,有7起机动车擅自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被警方查处。对机动车偶尔短促的违鸣,交警主要以警示警告的方式加强教育管理;对长时间违法鸣号或连续以鸣号方式催促前方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将处以50元罚款。对机动车擅自改装或加装高音喇叭的,将先行扣车,待拆除违法装置后,再进行处罚。
天津:
禁鸣措施已实施20年
从2003年,天津就实施了城市中心区域禁鸣措施。为加大治理力度,2017年9月份,天津首个带有电子屏即时显示违法鸣笛车辆号牌功能的违法鸣笛声纳取证系统,该系统重点针对频繁鸣笛、长时间鸣笛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同时还有电子显示屏对违法车辆号牌进行实时曝光、警告的功能。对于在该系统显示出号牌的违法鸣喇叭车辆,交警会现场进行拦截,并依法对驾驶人开出罚单。